关于做好吉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5 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5〕18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高职教育质量年报编制、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1.“学校年报”: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2025 年第一次招生的学校除外。
2.“企业年报”:由高职院校自主联系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鼓励一校多个企业年报。
二、年报内容
1.“学校年报”:学校年报是呈现学校自身内涵建设与产教融合成效、反映办学质量的主体性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学校在深化内涵建设、产教融合方面的工作成效,客观总结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牵头或参与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专业、课程、教材、教师、实习实训教学关键要素联动改革,利用数字化技术服务学生学、教师教、教学管,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打造国际化职教品牌等方面的成果。
2.“企业年报”:企业年报是呈现企业作为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参与校企协同育人成效的专项性报告。内容应充分展现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投入、专项支持、参与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牵头或参与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助力合作院校随企出海等方面的做法、成效和问题。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把质量关:编制、发布年报是职业学校健全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法定义务。各校要高度重视 2025 年度年报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着力提高年报的量化性、可比性、可读性和典型性,不断强化对年报编写质量、公开情况和应用宣传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年报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2.加强统筹,严把内容关:各校要做好 2025 年度 “学校年报” 和 “企业年报” 的编制与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要对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确保年报质量。
3.深化应用,严把实效关:各校年报须结合学校自身区位优势、办学传统和资源优势,通过图文并茂、数据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着力呈现学生成长成才、教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能力、产教深度融合、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趋势与成效。尤其要深度剖析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数字化资源使用效能、毕业生就业与发展质量、社会服务贡献价值、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及各方满意度等关键数据指标和典型案例,切实发挥数据及案例在衡量和反映职业教育办学质量中的重要作用,彰显在同行中的鲜明辨识度。
四、发布和报送程序
1.提交发布:各校可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起登录职业教育质量年报上报系统(网址:http://edu.zwdn.com/login/),上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附件 1),填写年报公开网址,按照文本编写说明(附件 2)要求编制年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前将 “学校年报” 和 “企业年报” 以 PDF 文本形式在平台上完成初次提交。经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通过后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正式提交,同时在学校官网信息公开栏上正式面向社会发布,鼓励各校以多种媒介出版发布质量年报。
2.材料报送:发布企业年报的高职院校,请将企业名单(附件 3)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之前发送至邮箱 490821311@qq.com,同时请各校选择具有代表性的 1-2 个典型案例(500 字以内)发至上述邮箱。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坤,0431-89968338;
省专家组联系人:陈立春,18946622226(微信同步);
教育部技术联系人:姚海龙,13717702314。
为方便工作沟通,请各校于 11 月 10 日前指定 1 名负责同志加入吉林省高职年报微信联络群(加联系人微信 18946622226 进群)。
附件 :1.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格式)
2.年报(2025 年度)文本编写说明
3.发布企业年报的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名单
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