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航职院2022-2023学年 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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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以及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现就我校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一)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

网址:http://10.10.50.11/#/login

(二)高等职业学校通过“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网址: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二、总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根据附件《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职责,协调学校各部门汇总办学信息,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不断提升我院数据质量。

(二)“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截止日期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各部门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数据填报完成后各部门须填写《数据复核单》,《数据复核单》按要求由采集员、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

三、工作职责

(一)质量监控中心

1.按照系统平台数据表格说明,分解各部门数据统计工作任务;

2.负责各部门数据采集人系统平台的指标解释和平台账号授权工作;

3.负责系统平台最终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

1.按照《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各部门指派一名采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数据填写工作和部门间协调工作。

2.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各数据部门完成两个系统平台的数据填报、修改、审核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所填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时间与流程

(一)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序号

工作流程

完成时间

1

数据源(五张表格)的整理及上传

9月8日

2

分配账号、授权

9月11日

3

各牵头部门协调、收集、整理、上传

9月27日

4

质量监控中心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10月3日

5

质量监控中心复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10月9日

6

最终数据上报学院领导审阅、签字

10月13日

(二)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序号

工作流程

完成时间

1

分配系统账号、权限

9月20日

平台开放

具体完成

时间待定

2

各部门依据《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登陆平台填写数据

3

质量监控中心初审

4

问题数据修改、审核、提交

5

最终审核

6

上报学院领导审阅、签字

7

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8

各单位、部门整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台账

(三)统计时段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度)来进行填报,固定资产按照8月31日填报。

 

五、说明

相关通知、文件、表格、注释在微信群里下发。

 

         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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