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以及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现就我校职业教育2022-2023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一)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
网址:http://10.10.50.11/#/login
(二)高等职业学校通过“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网址:https://www.tjxt.moe.edu.cn:8000/#/
二、总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根据附件《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中的职责,协调学校各部门汇总办学信息,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规范、有效,不断提升我院数据质量。
(二)“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截止日期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进行。
各部门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数据填报完成后各部门须填写《数据复核单》,《数据复核单》按要求由采集员、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
三、工作职责
(一)质量监控中心
1.按照系统平台数据表格说明,分解各部门数据统计工作任务;
2.负责各部门数据采集人系统平台的指标解释和平台账号授权工作;
3.负责系统平台最终数据的审核、上报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
1.按照《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各部门指派一名采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主要负责本部门的数据填写工作和部门间协调工作。
2.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各数据部门完成两个系统平台的数据填报、修改、审核等工作。
3.对本部门负责所填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时间与流程
(一)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序号 | 工作流程 | 完成时间 |
1 | 数据源(五张表格)的整理及上传 | 9月8日 |
2 | 分配账号、授权 | 9月11日 |
3 | 各牵头部门协调、收集、整理、上传 | 9月27日 |
4 | 质量监控中心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 10月3日 |
5 | 质量监控中心复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 10月9日 |
6 | 最终数据上报学院领导审阅、签字 | 10月13日 |
(二)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
序号 | 工作流程 | 完成时间 |
1 | 分配系统账号、权限 | 9月20日 平台开放 具体完成 时间待定 |
2 | 各部门依据《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登陆平台填写数据 |
3 | 质量监控中心初审 |
4 | 问题数据修改、审核、提交 |
5 | 最终审核 |
6 | 上报学院领导审阅、签字 |
7 | 上报吉林省教育厅 |
8 | 各单位、部门整理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台账 |
(三)统计时段
“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财务数据按照自然年度(2022年度)来进行填报,固定资产按照8月31日填报。
五、说明
相关通知、文件、表格、注释在微信群里下发。
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