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填报工作的部署(附件1),学院2022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将全面展开,为确保数据采集和上报按时保质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三教”改革、监测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做好状态数据的采集与管理有利于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宏观决策,促进职业院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严要求高效率完成数据采集任务。
二、数据采集时间
(一)状态数据采集时段为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8月31日,新生数据一般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
(二)财务数据采用自然年度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工作部门及职责
(一)质量监控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的方案拟订、工作协调、宏观管理等组织工作,以及数据汇总、校验、审核并向教育部提交;
(二)各部门填报人员负责分管本部门相关数据的采集、录入工作,审核人员负责本部门数据的审核提交工作。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各部门要详细阅读《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操作说明》(附件2、3、4),按照指标解读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和填报,本次填报数据平台网址为10.0.250.1。需特别注意的是,数据填报工作,只能使用学校局域网进行填报,不能使用外网进行采集。
(一)源数据采集及审核
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4日,各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5 Sheet 1)针对五个源数据表(0.1.1开设专业基础信息表、0.1.2课程设置基础信息表、0.1.3校内教师基础信息表、0.1.4校外兼职教师基础信息表、0.1.5在校生基础信息表)组织开展数据采集,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提交,最后由主管院长进行审核,由质量监控中心进行数据导入。请各相关部门于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16:00点前将源数据电子版上传至邮箱9424280@qq.com。
(二)64张采集表单数据采集及审核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31日,各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附件5 Sheet 2)使用相应的填报账号和密码(附件6)进行数据录入工作。平台提供了Excel采集模板的数据项,可先将数据录入相应模板再导入数据平台,审核人使用审核账号进行最后的审核提交。专任教师和兼课教师个人信息的数据填报工作同上(账号密码见附件7)。填报人员应认真核对填报数据,每张表格填报后,系统都会自动进行数据校验,如不能通过,须查找问题,修改后重新上传,至提交成功。
(三)数据审核上报
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质量监控中心对全校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校验、审核、修改,按时上报教育部数据中心。
(四)数据存档
质量监控中心将源数据和64张表单最终版本纸质版下发至各部门,由部门采集人和审核人签字后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上交质量监控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由于今年教育部启用了新版数据采集平台,为保质保量高效完成此项工作,请各部门按照所分解的任务,依据时间进度要求开展数据采集与审核工作。
(二)数据填报前,各部门要认真阅读平台指标注释内容;填报过程中,要注意数据表之间的关联性、一致性,提高填报质量;填报完成后,对数据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校验,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三)数据表由责任部门负责填报,对有疑问、争议的数据,按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逐级提请部门、分管院领导,直至院长办公会上解决。
(四)数据采集涵盖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多个部门,要建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形成上下一盘棋、全员一条心的工作格局,杜绝数据采集变成一个部门甚至少数几个人的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状态数据平台填报工作。
质量监控中心
2022年10月6日星期四
附件:1. 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1—2022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 全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3. 新版高职状态数据平台设计与功能介绍
4. 高职状态平台功能介绍和操作说明
5. 2022年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6. 各部门账号和密码(稍后提供)
7. 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账号和密码(稍后提供)